Gary是在鄉下長大的孩子,雖然內心單純,卻粗壯有力、身手矯捷,三兩下就把我救離困境,整個高中生活他就這麼一直護衛著我,讓我不致被人欺負。
於是,他成為我的偶像,我所思念的爸爸、媽媽、哥哥、姐姐,所有親人的形象一時之間都濃縮在他身上。Gary留鬍子,我跟著留鬍子;Gary穿哪一個牌子的衣服,我也穿哪個牌子;Gary喜歡哪一類型的女生,我也喜歡那一類型;Gary怎麼笑,我也學他怎麼笑。Gary不喜歡吃飯時發出聲音,這個規矩也是我的規矩;連我寫字的筆跡,也充滿了他的影子;甚至於連接吻也是他在鏡子前將我教會的。
Gary的性格非常幽默、體貼、捉黠,很會安慰別人,是一個很好的聽眾。他喜歡和朋友分享快樂,對女生既體貼又浪漫,有時還會對著女生彈吉他唱情歌。我從他身上學會如何與女生交往,如何愛女生,尊敬、體貼女生,和女友的點點滴滴,也經常成為我們兩個大男生徹夜漫談的主題。
還記得,我跟他的寢室曾經獲得學校頒發的「最髒房間獎」,我們的床單連洗都懶的洗,一年後索性整個丟了,但只要有了想要追求的女同學,也會為了一封浪漫的情書費盡心思。有一陣子我們還同時追求一對可愛的姐妹花,為了寫情書熬夜構思。那時我的英文不好,情書寫不來,就拜託他幫忙修改,更有一次我乾脆將他寫給女友的情書重抄一遍寄出去!
Gary有兩個哥哥、一個姐姐,他很孝順父母,閒暇時就幫著父母做木工或家具。他們全家人從未見過東方人,也沒到過東方餐廳吃過中國菜,在他們的生活中是沒有東方元素存在的。但是,宗教的情懷讓他們對我這幾乎可說是「東方孤兒」的同學相當友善,有一次我跟著Gary坐了十幾個小時的車回到他家,他的爸媽叫我「Chinese boy」,把我當做乾兒子,待我非常親切而沒有任何歧視,讓我感動萬分。
後來,Gary早我一年畢業,我在他的畢業典禮上痛哭失聲,當時的我真不知道少了他的生活要怎麼過下去?直到在與當時女友Beth的穩定關係中才找到寄託。Beth是我的學妹,我十一年級時,她才九年級,是個擁有咖啡色頭髮、藍眼睛,臉上常常掛著甜甜笑容的密西根白人女孩。
我跟Gary有著共同的現在,也承諾要參與彼此的未來,我們約定即使畢業,無論身在何處,每年一定要見一次面,我答應有一天我要帶他到台灣;如果我們結婚成家,一定要參加對方的婚禮。可惜,隨著人事變遷,這些約定並未兌現。
看著玉米田發呆的暑假
每逢週末假日回到「美國媽媽」家,是一周最枯燥的時刻。我只能早早穿好西裝,等著週末上教堂做禮拜,那是假日中唯一可以期待的事,因為唯有如此才能讓我見到人,否則就只能終日面對一片死寂的玉米田。我常常望著玉米田一坐就是一整天,不是回憶小時候的點點滴滴,就是數著週末趕快到來,讓我可以見到教會的朋友。
到了十一年級,父親在我的要求下,花了八千美金買了一部二手車給我。我多麼慶幸有多一點「自由」了!可是,對一個生活在荒山野嶺的青少年,「自由」的意義,往往意味著「孤寂」。有了車,我可以到更遠的地方。我常常一個人往北開十個小時的車去找Gary,到他家跟他吃一頓早餐,再開車回來。一次開車途中撞到一隻臭鼬,結果臭鼬的味道就一路跟著我,在車裡久久無法散去。
